| 第一節 指導思想與原則
一、指導思想 三峽庫區及其上游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指導思想為:以確保三峽庫區水環境質量安全和三峽水利樞紐工程的正常運行為基本目標,以結構調整為根本措施,以建設城鎮生活污水和垃圾處理設施為重點,把庫區水污染防治工作與區域發展、移民安置、基礎設施建設和生態保護與建設等有機結合起來,統籌規劃,突出重點,分期實施,實現庫區水環境質量的不斷提高和生態狀況的持續改善。
二、基本原則 1、水污染防治必須堅持高標準嚴要求。未經處理達標的廢(污)水不準直接排入庫區,城鎮污水處理廠的建設應滿足庫區水質要求。生活垃圾和危險廢物必須全部無害化處置。嚴禁庫區及其上遊的城鎮沿江堆放生活垃圾。
2、嚴格限制工業水污染物排放總量。切實控制新污染,大力推行清潔生產。庫區要堅決關閉產品質量低劣、浪費資源、污染嚴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廠礦,淘汰污染嚴重、規模以下的落後生產能力。規模以上的工業污染源必須穩定達標排放。
3、生態保護與生態建設並舉。加強生態保護,預防為主,保護優先,遏制人為生態破壞。庫區及其上遊地區的天然林保護、水土流失治理、草原沙化治理和礦山治理與恢復等生態建設工程必須統籌安排,優先實施。
4、相互協調,分步實施。水污染防治項目的佈局、規模、投資、時序安排等,要與三峽工程建設進度、移民安置、城鎮遷建、工礦企業搬遷相銜接,並適當超前。在項目實施時序上要先庫區,然後影響區、上遊區。
5、建立政府主導、市場推進的水污染防治新機制。各級政府要切實履行職責,按照本規劃要求組織實施相應的水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工程項目,全面加強環境監督管理工作,並對當地的水環境質量負責。完善城市污水和垃圾收費制度,運用市場機制,拓寬資金籌集渠道,保證環保基礎設施正常運行。
第二節 規劃目標和指標
本規劃基準年為2000年,分兩期規劃。一期規劃時段為2001年至2005年,規划水平年為2005年;二期規劃時段為2006年至2010年,規划水平年為2010年。
一、規劃目標 到2005年,三峽庫區及其上遊主要控制斷面水質達到國家地表水環境質量III類標準,人為破壞生態環境的行為基本得到遏制。
到2010年,三峽庫區及其上遊主要控制斷面水質整體上基本達到國家地表水環境質量II類標準,庫區生態環境得到明顯改善。
二、水質保護指標 到2005年: ——庫區水質達到III類水質標準; ——影響區長江幹流達到III類; ——金沙江水質達到III類; ——烏江、岷江入長江幹流水質穩定達到III類; ——沱江、嘉陵江、赤水河入長江幹流水質達到III類; 到2010年: ——庫區水質基本達到II類水質標準(滯水區達到III類); ——影響區長江幹流達到II類; ——金沙江水質達到II類; ——烏江、岷江、嘉陵江入長江幹流水質達到II類; ——沱江、赤水河入長江幹流水質基本達到II類; ——次級入庫河流水質達到III類; ——桃花溪等21條污染較重的次級河流實現河流水質功能要求。
三、污染物總量控制指標 三峽庫區水污染治理的主要控制指標為COD和氨氮。 到2005年: ——庫區COD削減量11.4萬噸,削減率為51.4%; ——庫區氨氮削減量0.6萬噸,削減率為39.2%; ——影響區COD削減量6.5萬噸,削減率為22.3%; ——影響區氨氮削減量1.0萬噸,削減率為27.9%; ——上遊區COD削減量15.0萬噸,削減率為16.0%; ——上遊區氨氮削減量1.5萬噸,削減率為24.0%。 到2010年: ——庫區COD削減量13.2萬噸,削減率為59.0%; ——庫區氨氮削減量0.8萬噸,削減率為52.2%; ——影響區COD削減量10.4萬噸,削減率為35.6%; ——影響區氨氮削減量1.5萬噸,削減率為41.8%; ——上遊區COD削減量19.1萬噸,削減率為20.1%; ——上遊區氨氮削減量2.0萬噸,削減率為32.1%。
四、污染治理指標 到2003年: ——庫區生活污水處理率達到80%; ——庫區工業廢水COD排放量削減20%; ——庫區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90%; 到2005年: ——庫區生活污水處理率達到90%; ——庫區工業廢水COD排放量削減30%; ——庫區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95%; ——影響區生活污水處理率達到60%; ——影響區工業廢水COD排放量削減20%; ——影響區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80%; ——上遊區生活污水處理率50%; ——上遊區工業廢水COD排放量削減10%; ——上遊區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70%; ——庫區、影響區、上遊區杜絕危險廢物直接排放。 到2010年: ——庫區生活污水處理率達到95%; ——庫區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98%; ——影響區生活污水處理率達到85%, ——影響區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90%; ——上遊區生活污水處理率達到70%, ——上遊區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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