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規劃確定的約束性指標,具有法律效力,要納入各地區、各部門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評價和績效考核。約束性指標要分解落實到有關部門,其中耕地保有量、單位國內生產總值能源消耗降低、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減少等指標要分解落實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
來源:《中國環境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