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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述
2005-06-0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規定,2004年《中國環境狀況公報》,于2005年5月25日經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局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佈。

  

  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局長   解振華

   二00五年五月二十五日

  

中央召開人口、資源、環境工作座談會

  2004年3月10日,第八次中央人口資源環境工作座談會在北京召開。中共中央總書記胡錦濤主持了會議,並就做好人口資源環境工作發表了重要講話。

  新華社記者 攝

  

 

 

 

 

       

第三屆中國環境與發展國際合作委員會第三次會議于2004年10月29∼31日在北京召開,溫家寶總理會見了外方委員,聽取對中國農業與農村可持續發展問題的政策建議。

  

 

        第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于2004年12月29日修訂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國務院于2004年5月30日發佈了《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我國環境法制工作進一步加強。

  2004年,中央連續第八次在“兩會”期間召開人口資源環境工作座談會,胡錦濤總書記明確指出:“環境保護工作要加強環境監管,加快重點流域、重點區域的環境治理,加強農村環境保護和生態環境保護”;溫家寶總理要求:“加大治理力度,著力解決生態環境保護中的突出問題。抓好重點流域、區域、海域、城市以及三峽庫區污染防治,大力削減排污總量,遏制二氧化硫、煙塵、工業粉塵排放量上升勢頭”。黨和國家從落實科學發展觀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高度對環保工作提出了明確要求。為落實“中央人口資源環境工作座談會”精神,國務院于2004年5月和10月分別召開了“全國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現場會”和“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現場會”,進一步推動了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

  2004年度全國環境質量基本穩定。城市空氣質量與上年相當,部分城市污染仍然嚴重。酸雨污染略呈加重趨勢。地表水水質無明顯變化,珠江、長江水質較好,遼河、淮河、黃河、松花江水質較差,海河水質差。全國近岸海域海水水質與上年基本持平,東海和渤海污染嚴重。城市聲環境質量較好,輻射環境質量基本維持在天然本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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