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輻射環境
2005-06-02
 
  狀況

  全國輻射環境質量  2004年度全國輻射環境監測網絡監測表明,北京、天津、上海、重慶、吉林、黑龍江、新疆、寧夏、福建、浙江、江蘇、廣西、昆明、包頭、西寧、西安等省、市轄區內環境γ輻射空氣吸收劑量率為38.5∼102.6nGy/h,在天然放射性水平調查時的本底水平平均值50.3∼92.3 nGy/h的漲落範圍內。

  北京、包頭、石家莊、南京、福州、南寧、哈爾濱、烏魯木齊等城市的空氣中氡濃度為2.58∼61.72Bq/m3,與往年監測結果基本一致,其室內氡濃度低於國家頒布的《住房內氡濃度控制標準》。上海、天津、石家莊、杭州、西安、烏魯木齊等市環境氣溶膠總α、總β保持正常水平。

   

  污染源周圍輻射環境  2004年,浙江秦山一、二、三期核電站與廣東大亞灣、嶺澳核電站周圍環境輻射維持在運行前本底水平。

  秦山核電基地各核電廠全年放射性流出物的排放量低於國家規定的限值,周圍環境γ輻射空氣吸收劑量率平均為102.3nGy/h,在運行前本底漲落水平範圍內。在秦山核電基地氣載流出物排放的主導方位,氣氚含量為16.3∼1034.5mBq/m3·air,平均值為270.3 mBq/m3·air, 雨氚含量為<1.2∼28.5Bq/L,平均值為5.1 Bq/L,均高於運行前水平。秦山核電基地外圍夏家灣、楊柳村的監測結果表明,自2002年開始,氣氚和雨氚的含量有逐年增高的趨勢,但均在國家規定的限值內。在其它各種環境介質中,核電廠排放的放射性核素濃度均在核電廠運行前的本底漲落範圍內。

  2004年廣東大亞灣、嶺澳核電站周圍環境γ輻射空氣吸收劑量率和空氣中放射性核素含量仍保持在核電站運行前的天然本底水平。在西大亞灣海域中,除海水氚的含量為<1.3-11.0Bq/L,其餘人工放射性核素均在本底漲落範圍內。在海洋水生生物牡蠣樣品中,可監測到核電廠排放的關鍵核素110mAg,含量為0.30±0.05 Bq/kg(鮮)。在其它各種環境介質中,核電站排放的放射性核素濃度均在核電廠運行前的本底漲落範圍內。

  電磁輻射污染源  監測結果表明,除個別移動通信基站架設天線的樓頂平臺電磁輻射水平超過國家有關標準外,絕大部分基站周圍建築物室內及環境敏感點的電磁輻射水平均符合國家《電磁輻射防護規定》(GB8702-88)的限值;部分500kV高壓輸電線周圍環境電磁輻射水平超過國家規定的限值;廣播電視發射臺周圍,少量距天線較近的部分高層建築樓頂平臺和居民住宅窗口等敏感點的電磁輻射水平超過國家電磁輻射防護規定,而距離發射塔天線較遠、樓層較低或不直接面向發射塔的敏感點電磁輻射水平均符合國家標準。

  措施與行動

  【放射源調查與管理】經國務院同意,由國家環保總局牽頭,會同公安部、衛生部在全國範圍內開展了“清查放射源,讓百姓放心”專項行動,首次建立了放射源管理動態檔案,實現了全國放射源管理的信息化。通過此次專項行動初步核定全國目前共有放射源14萬多枚。放射源管理工作由衛生系統順利轉移給環保系統,理順了放射源安全管理體制。國家環保總局針對在此次專項行動中發現的問題,出臺了一系列的措施,進一步強化了環保部門(核安全主管部門)對放射源的生產、進出口、銷售、使用、運輸、貯存和廢棄處置安全的統一監管。

  【核安全法律、法規和管理規定】隨著行政許可法的實施,國家核安全局對一直在施行的相關核安全的法規、條例和導則等進行了清理。

  【核與輻射事故、恐怖襲擊事件應急響應】 浙江核應急委員會于2004年12 月組織進行了秦山核電基地場內外核事故應急演習,省環保、公安、交通、衛生、民政、省軍區、海鹽縣等部門參加了此次演習,演習取得了圓滿成功。

     
 
  字體:【    】 更新日期:【2005-06-02】   【打印】 【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