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十一條規定,現將1990年中國環境狀況公告如下:
一、環境狀況 (一)環境污染狀況 1、大氣 1990年,我國大、中城市大氣污染較重,小城鎮大氣污染有加重趨勢。全國廢氣排放量(不包括鄉鎮工業)為8.5萬億標立方米,比上年增長2.8%。其中二氧化硫排放量為1495萬噸,與上年基本持平;煙塵、粉塵排放量分別為 1324萬噸、781萬噸,較上年有所下降。 1990年,城市總懸浮微粒年日均值的平均值為387微克/立方米,北方城市為475微克/立方米,南方城市為268微克/立方米。總懸浮微粒污染嚴重的城市為石家莊、南充、吉林、烏魯木齊、洛陽和唐山。城市大氣二氧化硫污染南方重於北方,污染嚴重的城市為重慶、貴陽、宜賓、南充、石家莊、青島和烏魯木齊。城市氮氧化物年日均值的平均值為42 微克/立方米,北方城市為 47微克/立方米,南方城市為 38微克/立方米。我國酸雨仍限于局部地區,但有擴大的趨勢,西南和華南地區較為嚴重。 2、水 1990年,全國廢水排放量(不包括鄉鎮工業)為354噸。其中工業廢水排放量為 249億噸,比上年下降 1.4%;生活污水排放量為 105 億噸,比上年增長4.0%。工業廢水中化學耗氧量為 708萬噸,比上年增長4.3%;重金屬(汞、鎘、鉛和六價鉻)排放量為2189噸,比上年增長 4.7%;砷排放量為1226噸,比上年下降4.4%;氰化物排放量為 3891噸,比上年下降12.9%;揮發性酚排放量為9325噸,比上年增長 22.5%;石油類排放量為66560噸,比上年下降6.3%。 1990主,長江幹流水質總體良好,但在沿岸城市排污口附近存在長度不等的岸邊污染帶,主要污染物是懸浮物、耗氧有機物和揮發性酚。黃河干流水質良好,與上年相比無顯著變化,主要污染物是懸浮物、石油類、砷、銅和耗氧有機物。珠江水系上游水質良好,珠江廣州段、柳江柳州段污染較重,主要污染物是氨氮、耗氧有機物、懸浮物和亞硝酸鹽氮。淮河水系的水質進一步惡化,枯水期尤為嚴重。與上年相比,亞硝酸鹽氮、汞和六價鉻污染面積擴大,程度加重,氨氮污染有所減輕。松花江水系與上年相比水質變化不入,但懸浮物、汞和鉛污染有所加重,主要污染物是耗氧有機物、揮發性酚和亞硝酸鹽氮。遼河水系在七大水系中污染最重,並呈發展趨勢,主要污染物是揮發性酚、氨氮、亞硝酸鹽氮和耗氧有機物,污染最重的河段是太子河本溪段、渾河瀋陽段和大遼河營口段。海灤河水系主要污染物是耗氧有機物、氨氮、汞和鎘,子牙河獻縣段和灤河灤縣段重金屬污染嚴重。 1990年,在評價的94個河流城市段中,65個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佔69.1%。主要污染物是氨氮、揮發性酚和耗氧有機物。 1990年,平原地區湖泊富營養化問題比較突出。 1990年,主要城市地下水水質較好,由於受點狀或面狀污染,多數城市地下水局部水質有所惡化。主要污染物是總硬度、硝酸鹽、硫酸鹽、氯化物和揮發性酚等。監測的54個城市中,地下水水質良好的有西寧、蘭州、濟南、青島、南京、杭州、鄭州、長沙、南寧、柳州、桂林、廣州和昆明等,地下水局部水質較差的有哈爾濱、西安等城市。由於多年來地下水過量開採,地面沉降問題日益突出,較為嚴重的城市有36個,其中包括上海、天津、蘇州、常州等。 1990年,我國大部分海域水質良好,部分近岸海域、河口海域和海灣水質較差。與上年相比,膠州灣、杭州灣和舟山群島海域的污染稍有減輕,渤海灣西部和珠江口海域的污染有所加重。近海海水中嚴重超標的污染物是營養鹽類和石油類。營養鹽類含量最高的是珠江口海域,己超過三類海水水質標準。各海域石油類含量普遍增高,污染程度依次為渤海、南海和東海。近海海域富營養化突出,赤潮發生頻繁,面積有所擴大,全年共發生34起,較上年增加22起。東海發生赤潮18起,面積達2萬平方公里,是赤潮發生率最高的海域。 3、城市噪聲 1990年,在城市噪聲源中,道路交通噪聲佔32.7%,生活噪聲佔 40.6%,工業和其它方面的噪聲佔26.7%。與上年相比,生活噪聲源的比重上升6.8%,道路交通噪聲源的比重下降6.6%,工業和其它方面的噪聲源比重下降l.1%。城市各功能區環境噪聲仍普遍超標,並呈上升趨勢。 4、工業固體廢物 1990年,全國工業固體廢物產生量(不包括鄉鎮工業)為5.8億噸,比上年增長l.l%;工業固體廢物的排放量為0.5億噸,比上年下降9.5%,其中排入江河的工業固體廢物為 0.1億噸,比上年下降 8.1%。工業固體廢物累計堆存量為64.8億噸,佔地58390公頃,比上年增加2986公頃,其中佔用農田4040公頃,比上年增加466公頃。 5、污染事故 1990年,全國共發生污染事故3462起,比上年增加3.9%。其中廢水污染事故 1686起,廢氣污染事故lll0起,固體廢物污染事故 103起,噪聲污染事故69起,其它類型事故494起。
(二)生態環境狀況 1、森林與草原 1990年,全國森林資源消耗量比上年下降約2000萬立方米,有半數省、自治區的林木生長量大於消耗量,但森林資源緊缺的矛盾仍未緩解。我國草原退化嚴重,產草量不斷下降的趨勢尚未得到扭轉。 2、土地 我國水土流失面積為 15000萬公頃,佔國土面積的15.6%。農田面積的三分之一存在明顯的水土流失。水土流失面積集中、程度重的地區是黃河中游和長江上遊。黃河中游水土流失面積為4300萬公頃,佔該區總面積的72%。長江上游水土流失面積為3500萬公頃,佔該區總面積的35%。 耕地面積減少的趨勢有所緩和,但土壤質量下降的問題日益突出。據普查,全國耕地有機質含量平均低於1.5%,其中1萬公頃農田有機質含量不足0.7%。59.1%的土地缺磷,22.9%的缺鉀,60%以上的缺鋅、錳等微量元素。中低產田比例由原來三分之二增加到五分之四。目前遭受工業"三廢"和城市垃圾危害的農田達667萬公頃。農藥、化肥和農用地膜等化學物質的污染己影響農業生態環境質量。 3、物種 我國生物種類繁多,擁有高等植物近3萬種,陸棲脊椎動物超過 2300種。由於森林、草原等自然生態環境遭到破壞,造成部分動植物和高等真菌瀕臨滅絕。野駱駝、白鰭豚、野象、坡鹿、金絲猴、熊貓、東北虎、華南虎等相當多的物種(或亞種)分佈區顯著縮小,種群數量驟減。屬於我國特有的物種和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達312個種和種類。《瀕危野生動植物物種國際貿易公約》禁止和限制貿易的瀕危動物中,我國有640多個種和種類。列為國家瀕危植物名錄的第一批植物為 354種。 4、氣候變化 近十年來,我國北方冬季明顯變暖,平均氣溫比前30年偏高 0.3 —1.O.C,其中東北大部、內蒙、新疆北部等地區偏高1.0一2.5"C,給社會、經濟和環境帶來多方面的影響。
二、環境保護工作
1990年,各地區、各部門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積極穩步地推行各項環境保護制度和措施,努力控制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環境保護工作取得了新的進展。 (一)防治環境污染 1990年,我國污染防治水平進一步提高。燃料燃燒廢氣消煙除塵率為74.0%,比上年提高3.9%;生產工藝廢氣凈化處理率為 62.0%,比上年提高4.7%;鍋爐改造率由上年的67.2%提高到 69.7%;工業窯爐改造率由上年的44.4%提高到48.1%。工業廢水處理率由上年的 29.9%提高到 32.2%;工業廢水處理達標率與上年持平。工業固體廢物處理處置量為3.7億噸,比上年增長 1.3%;綜合利用量為 1.7億噸,比上年增長5.0%。城市垃圾糞便無害化處理率為 2.3%。己有 17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建成城市放射性廢物庫,其中 12個已投入運行。城市氣化率達到42.2%,其中大城市為54.0%。城市集中供熱普及率上升到5.3%。 1990年,全國防治工業污染的直接投資(未包括城市環境建設基礎設施投資)為70.7億元,比上年減少1.6億元,下降2.2%。其中, “三同時”建設項目環境保護工程投資為24.5億元,企事業單位污染治理資金為 45.4億元,用於區域污染綜合防治的環境保護補助資金為 0.8億元。 (二)保護生態環境 1990年,森林資源管理和林政管理進一步加強。全國共造林553 萬公頃,人工造林保存面積已達到3067萬公頃。長江中上遊防護林工程在9省145縣全面展開。"七五"期間,平原綠化工程已使363個縣達到平原綠化標準,佔平原縣總數的40%,平原耕地的60.7%實現了林網化。城市建成區園林綠化覆蓋率為19.2%。全國新增人工和改良草場533萬公頃,圍欄草場面積288萬公頃,保留牧草種子田33萬公頃,治蟲滅鼠累計面積1837萬公頃。全國建成鼠蟲害測報站113處。全國治理水土流失面積累計已達5300多萬公頃,初步治理易澇地 1700萬公頃,改良鹽鹼地400萬公頃,改良紅黃土壤地200萬公頃,基本建成高產穩產農田3300萬公頃。生態農業基地發展到900個。 ]990年,國務院批准新設國家級海洋自然保護區5處,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已達61個。新疆博格達峰和湖北神衣架自然保護區加入了國際人與生物圈自然保護區網。國家建立了一批珍稀瀕危物種馴養繁殖中心,己繁殖野馬17匹、糜鹿100多只、高鼻羚羊7隻、東北虎35隻,揚子鱷的飼養種群已達3000條,人工孵化的100多萬尾中華鱘已放回長江。國家還建立了一批珍稀瀕危植物物種保存繁育基地。 (三)強化環境管理 1990年,環境保護法制建設進一步得到加強。國務院發佈了《關於進一步加強環境保護工作的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治陸源污染物污染損害海洋環境管理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治海岸工程建設項目污染損害海洋環境管理條例》,批准了 11個海洋傾廢區。國家環境保護局發佈了《放射環境管理辦法》、《環境保護優質產品評選管理辦法》等5項環境保護部門法規。國家環境保護局與公安部等部門聯合發佈了《汽車排氣污染監督管理辦法》。國家海洋局發佈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石油勘探開發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實施辦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傾廢管理條例實施辦法》。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發佈了一批環境保護地方性法規。我國頒布了 16件國家環境標準,國家環境標準己達204 件。 1990年,全國繼續推行環境管理八項制度和措施,取得成效。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普遍實施了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大中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制度執行率達到 100%,小型項目達到95%;在被檢查的大中型項目中,執行“三同時”規定的佔97%;國家計劃委員會和國家環境保護局聯合下達的第二批國家環境污染限期治理項目為 140項,其中限期當年治理的項目有30項,總投資為5億元,當年完成26項,佔86.7%,完成總投資的75.1%;207個城市中的14992家企業完成了污染源排放水污染物申報登記工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對107個城市中的2436個重要污水排放口分別頒發了排放水污染物許可證;國家海洋局簽發了 88份海洋傾廢許可證;全國徵收排污費總額為 17.4億元,比上年增加0.7億元,增長4.2%,徵收戶數比上年增加3880戶,達到 186370戶。 1990年,環境保護科研項目有5項獲國家級科學技術進步獎,有 24項獲部級科學技術進步獎,"七五"國家科技攻關三個環境保護項目取得了科研成果345項。環境保護產品有2項獲國家環境保護優質產品獎,有13項獲部級優質產品獎。國家環境保護局完成了《全國環境天然放射性水平調查》。 1990年,圍繞"地球日"和"世界環境日",各地開展了多種形式的宣傳活動。各地普遍舉辦了有省、市領導幹部和企業廠長、經理參加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培訓班。全國有79所大專院校設置了環境保護專業,在校學生達11000多人;有80多所各類中等專業學校和 160多所職業高中設置了環境保護專業,在校學生達12000多人。中小學環境教育和成人環境教育得到進一步發展。 1990年,國家環境保護局表彰了97家全國環境保護先進企業。聯合國環境規劃署授予我國江蘇省泰縣河橫村"全球500佳"稱號。
(四)國際合作與交流 1990年,我國與國際社會在環境保護領域的合作與交流有了新的進展,積極參與了保護全球環境的國際活動,派代表團出席了亞太地區環境與發展部長級會議、《關於消耗臭氧層物質的蒙特利爾議定書》締約國第二次會議、第二次世界氣候大會和1992年聯合國環境與發展會議第一次籌備委員會會議,參加了關於制訂氣候框架公約和保護生物多樣性公約等國際法律文書的談判,簽訂了《中蒙關於保護自然環境的合作協定》等雙邊合作協議,在北京召開了中國經濟與環境協調發展國際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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