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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的空氣污染仍以煤煙型為主,主要污染物是二氧化硫和煙塵。1997年,二氧化硫排放總量為2346萬噸,其中,工業來源的排放量為1852萬噸,佔78.9%;生活來源的排放量為494萬噸。在工業排放的二氧化硫中,縣及縣以上為1363萬噸,佔73.6%(見圖4);鄉鎮為489萬噸。煙塵排放總量為1873萬噸,其中,工業煙塵排放量為 1565萬噸,佔83.6%;生活煙塵排放量為308萬噸。在工業煙塵中,縣及縣以上為685萬噸,佔43.8%,鄉鎮為880萬噸。工業粉塵排放總量為1505萬噸,其中,縣及縣以上為548萬噸,佔36.4%,鄉鎮為957萬噸。
華中、西南酸雨污染嚴重,華南酸雨污染有上升趨勢,北方的圖們、青島局地酸雨污染仍較嚴重。
狀況
酸雨 1997年,全國降水年均pH值範圍在3.74-7.79之間(見1997年全國降水年均PH值分佈示意圖)。
降水年均pH值低於5.6的城市有44個,佔統計城市數的47.8%,其中,75%的南方城市(長江以南,下同)降水年均pH值低於5.6。降水年均pH值低於4.5的城市有長沙、遵義、杭州和宜賓。在統計的城市中,71.7%的南方城市出現過酸雨,酸雨的出現頻率大於90%的城市有長沙、景德鎮和遵義。北方城市降水年均pH值低於5.6的城市有圖們、青島和太原。
華中酸雨區是全國酸雨污染最重的區域,降水年均pH值低於5.0,酸雨出現頻率大於70%。
西南酸雨區污染也很嚴重,除重慶外,中心區域降水年均pH值低於5.0,酸雨出現頻率為70%。
華南酸雨區主要分佈于珠江三角洲及廣西中東部地區,本年度部分城市降水酸度有所降低,但酸雨出現頻率較上年有所上升。
北方的青島、圖們降水酸度和酸雨出現頻率維持在較高水平,是北方地區中兩個經常出現酸雨污染的區域。
措施與行動
1997年,我國工業廢氣中,燃燒廢氣消煙除塵率和工藝廢氣凈化處理率分別達到88.4%和76.9%。其中,縣及縣以上分別為90.4 %和79.4 %,比上年提高0.4和4.4個百分點。在實施《中國跨世紀綠色工程規劃》的行動中,加大了治理大氣污染的投資力度,1997年,完成大氣污染防治項目42個,在建的項目112個。
為解決酸雨問題,政府採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強了對酸雨污染的防治,如採用清潔煤技術、節能技術、脫硫技術;推廣一些經濟政策,如徵收二氧化硫排污費、實行總量控制和促進節約能源。近20年來,萬元國民生產總值能源消耗量逐年減少。
臭氧層保護 隨著經濟持續快速增長,對消耗臭氧層物質(ODS)及其製品的需求也不斷增加。但從1994年後,需求增長的勢頭得到了控制,年增長幅度趨於下降,這表明,我國ODS的生產和消費正在逐步得到控制。自1991年開始至1997年11月底,我國政府共制定並實施了20多項有關保護臭氧層的政策。通過行業調整、實施有關政策以及企業自籌資金進行淘汰等多方努力,截止到1996年底,全國共淘汰ODS2.3(ODP值─以CFC11為當量的消耗臭氧層潛能值)萬噸。
截止到1997年底,我國申請並獲得《蒙特利爾議定書》多邊基金資助項目232個,總額達2.7億美元,可淘汰ODS 60121(ODP值)噸。其中,多邊基金資助項目中已有20個淘汰項目驗收合格。
從1998年起,將實施《中國哈龍行業淘汰計劃》,到2006年和2010年底,分別將哈龍1211和1301的生產水平減少到零(見圖5)。

酸雨和二氧化硫控制區 為了有效地控制酸雨的發展,國務院將“兩控區”(即酸雨控制區和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區)列為國家污染防治重點地區。兩控區的控制目標為:到2000年,排放二氧化硫的工業污染源達標排放,並實行二氧化硫排放總量控制;有關直轄市、省會城市、經濟特區城市、沿海開放城市及重點旅遊城市環境空氣中的二氧化硫濃度達到國家環境質量標準,酸雨控制區酸雨惡化的趨勢得到緩解。到2010年,二氧化硫排放總量控制在2000年排放水平以內;城市環境空氣二氧化硫濃度達到國家環境質量標準,酸雨控制區降水pH值小于4.5的面積比2000年有明顯減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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