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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環境
2002-11-25
 

  1999年,我國近岸海域海水污染嚴重,近海環境狀況總體較差,海洋環境污染惡化的趨勢仍未得到有效控制。

狀況

  近岸海域水質

  
我國近岸海域東海污染最重,其次是渤海,南海、黃海水質相對較好。
  據近海368個站位的監測結果,1999年中國近岸海域以劣四類和二類海水為主,分別佔31.5%和28.5%;一類海水佔14.7%,三類佔10.3%,四類佔15.0%。主要污染指標是無機氮和活性磷酸鹽;部分海域石油類和化學需氧量超標率較高,局部海域重金屬鉛超標。


1999年中國近岸海域水質類別

  四大海區中,劣四類海水測點比例最高的是東海海區,達53.0%;其次是南海海區,佔其測點數的34.7%;渤海佔18.6%;黃海佔18.2%。
  沿海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中,上海、浙江、廣東等省市近岸海域污染較重,海南、山東等省近岸海水水質相對較好。

  赤潮

  1999年,中國海域共記錄到15起赤潮,比1998年減少7起。15起赤潮中,以7月13至21日發生在遼東灣的夜光藻赤潮面積為最大,達6300平方千米,持續9天。赤潮生物仍以甲藻類為主。1999年的赤潮未造成人員中毒事件。

 
赤潮遙感衛星監測圖
FY-1C 1999年08月02日09時

  廢水和主要污染物接納量

  1999年,中國近海接納工業廢水量為36.6億噸,比上年減少3.2億噸。其中渤海5.6億噸,黃海7.1億噸,東海14.8億噸,南海9.2億噸。
  1999年,中國近海接納廢水中化學需氧量為111.1萬噸,佔工業化學需氧量排放總量的16.1%,比上年減少29.3萬噸。其中渤海35萬噸,黃海18萬噸,東海32萬噸,南海26萬噸。

  海洋油氣開發影響

1999年海上油(氣)田分佈及排污狀況

海區 油(氣)田
(個)
含油污水排放
(萬噸)
入海油量
(噸)
渤海 8 204.4 42.3
東海 1 8.8 3.8
南海 16 2961.3 831.0
合計 25 3174.5 877.1

 

措施與行動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修訂 1999年12月25日,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修訂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修訂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明確了海洋環境管理各有關部門的職責和權限,增加了“海洋環境監督管理”和“海洋生態保護”兩章,設立了“防治海洋工程建設項目對海洋環境的污染監督管理”、“海洋生態保護”和“防治海洋工程建設項目對海洋環境的污染損害”三章,增加了對重點海域實施排污總量控制制度和溢油應急計劃等內容,並充實了法律責任條款。

  國務院批准的“渤海碧海行動計劃”啟動
1999年,渤海綜合整治項目啟動。由環渤海三省一市(河北省、遼寧省、山東省、天津市)為主體、環渤海經濟圈各省市參加的渤海綜合整治項目,是以渤海資源開發、生態環境的可持續發展和實現環渤海經濟區的社會經濟持續、健康、跨越式發展為總體目標,以污染控制、環境治理、資源環境修復、生態環境修復和災害預防控制為主要內容,重點開展河口濕地保護與生態修復、海灣污染防治、健康養殖、潮間帶生境修復和赤潮、溢油、海冰災害預警預防等工程建設.

1999年全國環境污染治理投資約佔國內生產總值的1.0%

項 目 1999年
(億元)

1998年
(億元)

1999/1998年(%)

投資總額

823.2 721.8 114.0

其中:城市環境基礎設施建設
    老污染源工業污染治理

478.9
152.7
456.0
122.0
105.0
125.2
   新建項目環保“三同時” 191.6 142.0 134.9

 

     
 
  字體:【    】 更新日期:【2002-11-25】   【打印】 【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