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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述
2004-06-2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規定,2003年《中國環境狀況公報》,已經2004年5月28日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局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佈。

       

  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局長   

  二○○四年五月二十九日

中共中央總書記胡錦濤在中央人口資源環境工作座談會上

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在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調研

  國務院副總理曾培炎在全國重點流域區域污染防治工作會議上

    2003年,中央連續第七次在“兩會”期間召開人口資源環境工作座談會,胡錦濤總書記在座談會上明確指出:“環境保護工作,要著眼于讓人民喝上乾淨的水、呼吸上清潔的空氣、吃上放心的食物,在良好的環境中生產生活”。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提出,要“統籌人與自然和諧發展”;“堅持以人為本,樹立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發展觀,促進經濟社會和人的全面發展”。

  本年度全國環境質量與上年比較變化不大。城市空氣質量達到國家空氣質量二級標準的城市佔41.7%,較上年度增加7.9個百分點,但城市空氣污染依然嚴重。酸雨區範圍基本穩定,湖南、浙江和江西的部分區域污染進一步加重。主要水系水質與上年持平,其中海河、遼河和淮河污染程度略有減輕,松花江、珠江污染加重。黃海近岸海域污染加重;渤海和東海近岸海域水質有所改善,但污染仍重;南海近岸海域水質與上年持平。城市噪聲基本得到控制,一半以上的城市區域聲環境質量較好,近80%的城市道路交通聲環境質量較好,但噪聲污染仍是城市居民反映最為強烈的環境問題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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