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清潔生產促進法》,保護環境,為澱粉工業開展清潔生產提供技術支持和導向,制定本標準。本標準規定了在達到國家和地方環境標準的基礎上,根據當前的行業技術、裝備水平和管理水平,澱粉工業(玉米澱粉)企業清潔生產的一般要求。本標準分為三級,一級代表國際清潔生產先進水平,二級代表國內清潔生產先進水平,三級代表國內清潔生產基本水平。由於技術在不斷進步和發展,本標準也將不斷修訂,一般三到五年修訂一次。本標準規定了澱粉工業清潔生產的一般要求。本標准將清潔生產標準指標分成五類,即生產工藝與裝備要求、資源能源利用指標、污染物產生指標(末端處理前)、廢物回收利用指標和環境管理要求。本標準適用於玉米澱粉生產企業的清潔生產審核、清潔生產潛力與機會的判斷,以及清潔生產績效評定和清潔生產績效公告制度,也適用於環境影響評價、排污許可證管理等環境管理制度。本標準為首次發佈。 |